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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资产管理系统

日期:2023.05.30     作者:小编

欧博管理系统罗索西丝云企业介绍_页面_07 拷贝.jpg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80余人,附院医护人员6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共1300多亩,固定资产达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

学校目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等20个专业、3个专业方向和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专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健康照护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多个专业为全国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和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3门;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69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

学校对科研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科研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心实验室为我校从事科研的重要研究平台,目前拥有山东省第一台双光子高速扫描显微镜、单细胞和脑片两套膜片钳系统、光遗传学系统等世界先进仪器设备,可开展电生理学、行为学、光遗传学、细胞形态学、分子生物学等各项实验研究。

在长达73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专业技术初级岗29人,专业技术中级岗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高校人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登录:8888/zp.html#/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2、3):

(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

(3)身份证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对本科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须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7)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9)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

(10)应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证明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11)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

(12)在职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无单位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前用人单位离职材料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阶段,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谷贤教育提醒您,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公众号高校人才招聘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1、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2)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将在笔试后公布的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应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视频连线、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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